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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有的小产权能落户,有的却不能?

2019-11-01 11:47:58来源:浏览次数:6

深圳房地产行业销售6年,深莞惠商品房,小产权房(村委统建楼,军产房)分享行业知识,欢迎咨询探讨,专注深莞惠楼市前沿,帮助更多人《安家在深圳》

关于小产权房落户这个问题主要看当地的政策是否支持,本人在深圳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,也会涉及到关于入户,落户,上学一系列问题,简单说下深圳目前的政策:

 

依照最新的政策,是可以深圳小产权房是可以办理落户的(指深圳集体户口落到小产权名下,首先符合深圳入户条件已入深户但是无房产可落户的情况。不管是购买小产权还是商品房,深圳目前政策是不存在购房直接入户的政策,都是积分入户或者特殊人才特招等形式

2018年8月份深圳出台小产权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,经营性小产权可以通过补交地价转商业性质,这是深圳首个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信息,也预示着后期政府很有可能会把小产权综合管理,转正,安置等可能性,(目前龙岗和光明区域已经有转红本真实案例,可网上搜新闻事件)。

住宅类小产权可以落户,目前已在稳步实施之中,已有真实案例

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:0755-84465000

 

 

落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(一)对房屋产权的认定

1.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,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,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;

2.对村民购买土地后的自建房,由于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,需收取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和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或《土地使用权证》和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;

3.对购买其他类房产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,收取购房合同和房款缴交票据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(以上材料验原件,收取复印件)。

(二)申报人条件

1.申请人享有50%及以上产权,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为办理。

2.申请人(配偶、子女)享有50%以下产权,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》。

在非本人房产立户

对房屋产权的认定:在申请人亲友的房产立户,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。民警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,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》。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,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。

在公共租赁类房屋立户

1.申请人向市(区)政府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: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、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。

2.单位向市(区)政府合法承租后转租给个人的公共租赁房屋: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(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单或租赁情况证明)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。

迁入立户,应收取的材料:

(一)《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》;(二)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;(三)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(核原件,不收复印件);

(四)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。属丧偶的,收取死亡证明材料(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);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,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材料;

(五)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,收取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。(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收取证明材料);

(六)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,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,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(核原件,收取复印件)、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》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。

(七)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,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》,民警核验身份证(不收复印件),收取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》;

(八)在租赁房屋立户的,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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